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及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将伦理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相关老师和学生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预答辩。
一、预答辩时间
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4:30。
二、预答辩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3号楼 3-206东。
三、参加人员
1.伦理学硕士学位点导师。为保证本次预答辩顺利进行并确保预答辩的高质量,特成立伦理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负责全面审查伦理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李伦教授
委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李秋华副教授 彭传华教授 秦越存教授
郑根成教授 朱巧香教授
秘书:亓奎言 副教授
2.伦理学专业任课教师及2015,2016级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名单:
陈若宇 陈婷婷 胡璐 华超 李鹏飞 王明慧 吴凯强 肖蕾 赵维刚
五、预答辩会议程序
1.下午1:30—1:40 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参加预答辩全体硕士研究生在金融学院(3号楼)3-206东集中,预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预答辩工作。
2.每位硕士研究生应制作预答辩课件,向预答辩组老师汇报自己的论文,着重介绍论文的选题、写作思路、主要观点、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等,汇报时间为15-20分钟。
3.每位硕士研究生汇报结束后,须接受预答辩组老师的提问并作现场答辩,提问与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4.小组答辩完成后,预答辩委员会全体老师集中,各组组长向答辩委员会简要介绍该小组答辩情况。
5.预答辩委员会通过评议方式形成各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意见,预答辩意见分“同意通过预答辩”、“同意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不同意通过预答辩”三种,由预答辩组秘书记录在案并经预答辩组老师签字。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对于“同意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预答辩组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当场告知当事的研究生本人,并由答辩组秘书记录在案。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正式答辩。
6.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参加预答辩硕士研究生集中,由预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各参加预答辩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
注意事项:
1.要求伦理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将经导师签字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位论文打印一式7份,于2016年10月14日前呈交每位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各1份,未提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预答辩。
2.请预答辩委员会各位委员及秘书在收到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后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按时出席预答辩。
3.请预答辩秘书做好以下工作:
1)与各组学生协调决定参加预答辩顺序,于预答辩会议前呈报预答辩委员会。
2)布置好各组预答辩会场。
3)提前制作表决投票,在预答辩前呈交各组组长。
4)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4.欢迎全校师生旁听。
5.参加预答辩的全体师生应衣着整齐,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浙江财经大学伦理研究所
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