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位点具体情况,现就本学位点2014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答辩工作。
一、答辩时间
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8:30——12:00。
二、答辩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3号楼206-东。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
1. 答辩委员会主席:葛晨虹(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
2. 答辩委员会委员:陈寿灿 教授 何历宇 教授 李秋华 副教授
秦越存 教授 朱巧香 教授 郑根成 副教授
3. 答辩委员会秘书:亓奎言 副教授
4.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按音序排序)及申请答辩论文题目:
陈若宇 陈婷婷 华超 李鹏飞 王明慧 吴凯强 肖蕾 赵维刚
四、列席人员
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2016级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人员。
五、答辩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申请人、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题目以及答辩的基本要求等。
2. 导师委托答辩秘书简要介绍研究生的简历、课业成绩和科研情况,介绍时间请控制在2-3分钟。
3. 申请人报告论文,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应注意在完整、简短、清晰地呈现论文成果的基础上,突出论文的亮点,并制作PPT文档进行演示。
4.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回答提问。每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成员就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向申请人提问,总的提问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答辩委员会提问完毕后,申请人到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场所做答辩准备(答辩准备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后再回到答辩会场回答提问;准备期间,申请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答辩准备场所,其他人员也不得进入答辩准备场所。申请人可携带书稿及相关图书资料进入答辩场所。申请人回答问题的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之内。列席人员可以向答辩委员会主席递交字条的形式向申请人提问。
5. 前一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并接受提问之后,下一位申请人进入答辩席开始报告论文并接受提问。
6. 所有申请人答辩完毕后,所有申请人和列席人员休会。
7. 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委员会主席宣读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之后,委员会结合答辩情况讨论本委员会对各申请人论文答辩的学术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委员会对各申请人的答辩决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主席在决议书上签字。
8. 所有申请人和列席人员重新进入会场,复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不公布票数与评分情况),并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六、注意事项
1. 每位硕士研究生应按照《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手册》有关毕业论文的要求制作论文,并在12月23日下午4点半之前将制作好的论文送达各位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未按时送达论文者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2.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提前发布答辩通告,准备好打分表、表决投票等材料,在答辩会议上详细做好答辩纪录,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在答辩结束后将所有答辩材料一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充分阅读论文并认真听取答辩申请人的论文报告,答辩中的提问应有针对性,语言表述无歧义。
4. 欢迎全校其它专业师生列席旁听答辩。
5. 参加答辩的全体师生应衣着整齐并提前10分钟进入现场,在答辩期间服从答辩委员会主席的组织安排。
浙江财经大学伦理研究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