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11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财院[2012]139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学术型研究生论文盲审办法做出重大调整,盲审要求有所提高,三篇论文中如有一篇论文送审未通过,视为盲审不合格,将延期答辩,具体办法如下:
双盲评审共送三位评审专家,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并给出盲审结果。盲审结果分为以下四档:A.同意答辩(≥80分)、B.修改后答辩(60分≤盲审成绩<80分)、C.修改后重新送审(50分≤盲审成绩<60分)、D.不同意答辩(<50分)。
①三位专家均为A或B,该论文即通过盲审,可以按期答辩;
②一位专家为C或一位专家为D但另两位专家盲审成绩均70分(含)以上,该论文视为不通过,需要对论文作出较大修改,延期三个月再次送审通过后申请答辩;
③两位专家为C或一位专家为D但另两位专家盲审成绩均60分(含)以上,该论文视为不通过,需要对论文作出重大修改,延期半年至一年再次送审通过后申请答辩;
④低于上述盲审成绩的各类情况,该论文视为不通过,毕业生可申请申诉程序,申诉通过后延期半年至一年再次送审,如不通过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不再进行二次申诉:
⑤以上②和③两种情况二次送审未通过,毕业生可申请申诉程序,申诉通过同意答辩,申诉未通过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学位点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预答辩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4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3.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应制作简要的PPT等)。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4.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水平、写作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6.预答辩委员会应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7.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8.形式审查合格后,硕士生提交“论文电子稿”,论文电子稿的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连接符为半角下划线)。
三、注意事项
1.根据《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6)的要求,预答辩工作安排在10月18日前完成。
2.预答辩结束后,由研究生秘书将《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各整理一份,交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发送《浙江财经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论文清单》的电子稿(附件5)至研究生处信箱(yjs@zufe.edu.cn)。
3.研究生秘书请于10月30日前将“审查论文”收齐后交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作形式审查;11月6日前收齐“论文电子稿”,交研究生处进行重合率检测。
4.“审查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要求制作,A4纸双面打印装订。“盲审用学位论文” 的制作要求具体见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2008年修订),封面和扉页请从附件4下载。
四、附件下载清单
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2011版)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2008年修订)
4.“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及“中英文扉页”范例(2011级用)
5.浙江财经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论文清单(研究生秘书汇总用)
6.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