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1.考核推荐组
组长:华正学
成员:何历宇 朱巧香 秦越存 高伟(排名不分先后)
2.监督组
组长:邓小燕 成员:杜新华 高萍美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亓奎言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邢雁欣 韩跃民(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考核推荐组
时间:12月4日(周二)下午13:30
地点:3号学院楼211会议室
四、考核推荐组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申报人员组织答辩,并对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服务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考核推荐组就申报人员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4.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5.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排序;
6.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7.评审结果及材料交人事处。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教学能力占35分,科研能力占35分,服务能力占3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571-8755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