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工商大学“学业实务导师”计划资助,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哲学系主办的讲座《跨学科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方法论漫谈》于10月20日上午在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A楼216室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外国哲学博士、beat365教师徐东舜老师主讲,哲学系沈宇彬老师主持本次讲座。在沈老师对徐老师作简要介绍之后,讲座随即在热烈气氛中开始。
讲座伊始,徐老师以自身经历为例抛出疑问:
社会科学的工作要怎样才能被称作是“合理的”?
社会科学需要遵从特定的方法或标准吗?
这种合理性本身能够达到怎样的地步?
这些问题即是社会科学方法论所关联的问题。
徐老师介绍到,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本身的兴起在学理层面源于新康德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关于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之异同的方法论辨析。
实证主义向后实证主义的转变把社会科学置于当代科学认识与科学哲学的中心,一方面后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意识渗透到诸学科,超越了实证主义的局限;另一方面,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身成为凝聚和整合跨学科研究成果的平台。围绕社会科学方法论,徐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它的核心问题、基本路线以及重要传统。
社会学科方法论的核心问题在于,社会科学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至少涉及“究竟什么是社会科学”以及“什么才是社会科学的合理方法”两个层面。社会科学其实是一门“经验的”学科,而且有着历史的维度。在最初的科学方法论之争中,它实际上指向的是历史学方法的问题,后来逐渐和经济学等学科发生联系。
社会学科方法论的基本路线有二,即“因果解释”与“意向理解”。“因果解释”试图将一切社会现象都归结为因果规律,“意向理解”则认为在此之上社会现象还具有一层人类独有的意向性维度。
实证主义忠实于“因果解释”的路线,主张一切科学解释都是“因果的”,“因果”的核心是规律,实证主义追求的是一种拥有普遍性、一般性的科学。但是实证主义本身也意识到这种基于经验的概括是带有相对性的。
新康德主义与维特根斯坦后学秉持的则是“意向理解”的观点。新康德主义注重学科的独特性与个别性;维特根斯坦后学则注重另一种一般性,即社会制度和规则,并认为它们“支配”了社会科学。
徐老师认为,当代的自然主义和规范主义之争是对两条基本路线的延续,用当代术语来说,两条基本路线的核心争论是社会科学方法论能在何种程度上是自然主义的。两条路线一方面能以特定的方式和当下的学术前沿形成对话,另一方面也勾连着许多过往的哲学传统。诸多传统基本上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五个传统:休谟传统、康德传统、分析哲学传统、亚里士多德传统以及现象学传统。
休谟传统以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面貌出现;康德传统的基本要素是身心的异质性;分析哲学传统对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运用较多,后实证主义也和这部分传统有一定联系;亚里士多德传统多被用于对抗笛卡尔心身二元论,将“实践知识”与“技艺”挂钩,使之拥有身体性的维度;现象学传统大体源于胡塞尔——舒茨以及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对社会的、历史的维度给予关注。
讲座的最后,徐老师进行总结,他认为能在社会科学方法论层面宣称自己解决了所有问题的哲学传统并不存在,也不存在某个具体学科能在方法上有完全的代表性。基于此,我们首先需要采取跨学科的视角寻求一种普遍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其次围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本身也适用于哲学研究本身,当下的哲学研究需要尝试吸纳其他学派或传统的资源。
在提问环节,在场师生结合自身经历,就自己的想法,与徐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上午十一时四十分,讲座圆满结束,期待徐老师再次来到我系与大家进行交流。